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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2017年317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55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定向组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425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报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并于322日——58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请各省直部门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凡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也一并作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安排。

  二、专项受理处室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由科技厅社发处受理。

  社发处联系人:石梁萍,电话:028-86710082

  计划处联系人:  智,电话:028-86671416

  杜建宏,电话:028-86661592

 

  附件: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22

  

附件 

 

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预申报书简表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项目牵头人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申报经费(万元)

 

简要内容

300字以内)

 

   

5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