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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川经信办函[2019]46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水平,引领带动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和《四川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经信服务〔2016〕3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3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定制化服务和协同制造/云制造6个方向中的一个或多个。示范项目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和信息增值服务4个方向之一,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寻找利润新增长点的重要意义,有条件的市(州)可对每个被评选为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

(二)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随附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刘杨平

联系方式:028-86260373

电子邮箱:95806720@qq.com

附件:1. 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条件

          2. 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及提纲

          3. 2019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下载链接:/Uploads/Editor/2019-08-30/5d687bc85b496.zip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