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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民营经济20条”政策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科技厅对“民营经济20条”政策中涉及科技创新的14项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指南,便于政策落地落实,现发布如下:
1.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办事流程:企业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注册账户→填写并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评表→评价机构审核通过后发送省科技厅→公示→公告,核发入库登记编号。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长期开展
联系人:任俨
联系电话:028-86717630
 
2.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办事流程: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登记→向省高企办提交申报材料→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小组联席评审会综合审查并报国家高企办→公示→公告→省高企办颁发高企证书。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每年6-11月(具体以省科技厅官网通知为准)
联系人:谢光红
联系电话:028-86710386
 
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项目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分别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scst.gov.cn)注册账号→项目申报人在网上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审核并网上提交→申报人在线导出打印纸质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纸质申报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在网上审核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在纸质申报书上加盖推荐单位章→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纸质申报书报送科技厅→科技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受理→科技厅组织项目评审→推荐立项→公示→审批后下达立项文件。
责任处室:科技厅计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等项目管理处室
工作时间:每年组织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屈智
联系电话:028-86671416
 
4.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
办事流程:科技部官网发布申报指南→科技厅根据国家申报指南在科技厅官网转发申报通知并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申报指南要求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areaCode=510000000000&iframeUrlLo=workGuide/detail?id=3814308227525566464%26shardKey=5100)填报项目申报简表→项目管理处室对有限项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管理处室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推荐,同时由科技厅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正式推荐函,并按要求上报→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正式申报书。
责任处室:科技厅计划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国合处、成果处、基础处、条财处等
工作时间:每年分批组织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杜建宏
联系电话:028-86671416
 
5.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录科技厅官网(http://www.scst.gov.cn)根据通知要求下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企业类)→实验室负责人填写申报书→企业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厅→科技厅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支持立项。
责任处室:科技厅基础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行
联系电话:028-86717593
 
6.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录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http://ywzh.scst.gov.cn/gczx/)注册账户→填写并提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科技厅进行资格审查→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公示。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程丽蓉
联系电话:028-61999334
 
7.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评估通知→参加评估的企业登录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http://ywzh.scst.gov.cn/gczx/)注填写并提交评估材料→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部分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公示评估结果。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每两年评估1次(以评估通知为准)
联系人:程丽蓉
联系电话:028-6199933
 
8.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办事流程:科技厅提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总体布局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地方政府向科技厅提出建设意向,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报科技厅→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和现场考察→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根据咨询论证意见修改建设方案,正式文件报科技厅→科技厅研究审定→科技厅发布认定文件。
责任处室:科技厅计划处,有关处室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028-86718879
 
9.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四川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请通知→产研院向注册地所在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科技厅→科技厅初审备案材料→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公示无异议,备案。
责任处室:科技厅条财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艳艳
联系电话:028-86719613
 
10.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提交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申请书→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科技厅进行资格审查→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公示→发文。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每年组织1次(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谢光红
联系电话:028-86710386
 
11.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评价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考核评价通知→参加考核评价企业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现场考察→公示考核评价结果。
责任处室:科技厅高新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以考核评价通知为准)
联系人:谢光红
联系电话:028-86710386
 
12.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
办事流程:企业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专家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http://eo.safea.gov.cn/login.php)注册账户→填写提交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市级引智归口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引智机构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公示→列入年度引智项目计划。
责任处室:科技厅引智管理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申报项目时间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罗成
联系电话:028-86713831
 
13.支持民营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
办事流程:市(州)科技部门发布科技企业创新券资助通知→企业向市(州)科技部门提出创新券申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市(州)科技部门审核无异议,公示并兑现创新券申请→科技厅按照不超过市(州)上一年创新券兑现额的50%比例对市(州)科技部门进行补助。
责任处室:科技厅条财处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以各市(州)具体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若玉
联系电话:028-62103772
 
14.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办事流程:企业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对税务机关有异议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责任处室:法规处
工作时间:长期开展
联系人:杨立言
联系电话:028-86719619
 
备注:如暂时联系不上相关联系人,请联系科技厅总值班电话:86663911(上班)86662669(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