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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8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商财政厅同意,科技厅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5+1”产业体系各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中试熟化。
创业投资项目重点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流程
  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间
  (一)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27日24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24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组织
  (一)各地科技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工作,于截止时间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并将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推荐函和申报项目清单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厅资管处322室。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三)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完整。一经推荐到科技厅、财政厅,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所缺部分,视同无法提供。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技术创新项目咨询:
  高新处:028-86717630、028-86725826
  科技型中小企业办:028-68107718
  创业投资项目咨询:
  资管处:028-86782629,028-86782469
  (二)技术支持。
  028-86726087、85249950
  附件:1.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2020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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